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
BEIJING NONGQUAN LAW FIRM
2025年1月3日,黑龙江省桦南县出租车司机陈某某通过EMS向桦南县交通运输局邮寄了"巡游出租车经营权"行政许可申请。
1月5日,交通局签收了。然后——彻底沉默。
交通局的理由是:2018年行政审批权已经移交给行政审批局了,我们管不了。
但律师指出:就算权力移交了,收到申请也得答复申请人,告知找哪个部门,而不是装不知道。

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接手后,立刻向桦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直指交通局的核心问题——行政不作为。
律师的核心论证: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二条,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后,无论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,都必须依法作出处理——属于自己的就受理,不属于的就告知申请人去哪个部门。沉默本身,就是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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桦南县人民政府经审理认定:
虽然交通局的行政审批权限已于2018年移交至行政审批局,但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二条,行政机关对于是否受理申请人的行政许可,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。被申请人收到申请后至今未答复,构成行政不作为。
最终决定:
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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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权力移交不是"挡箭牌"——行政审批权移交了,不意味着原部门可以"装死"。收到不属于自己管的申请,也必须告知申请人找哪个部门。
2. 书面凭证是刚需——受理或不受理,都得出具书面凭证。口头告知、沉默不语,都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3. 20工作日审查期限——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明确该行政许可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,复议机关采纳了该标准,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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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律师:陈华律师· 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
案号:某政复决[2025]21号
案由:行政不作为——出租车经营权许可申请未答复
核心法条:《行政许可法》第32条、《行政复议法》第66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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