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
BEIJING NONGQUAN LAW FIRM
济南市民宛某某为革命军人父亲修建了坟墓和纪念碑。2019年5月,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将纪念碑、亭子等设施强制拆除。
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李征律师、张泽然律师接受委托后,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:
1. 实施主体确定——二被告在拆除前多次作出整改通知、转送文书,均否认实施强制行为但理由不充分。法院认定二被告共同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。
2. 程序违法——二被告既不承认实施强制行为,也不能提供其强制行为合法的证据,程序违法。根据《行政强制法》,强制拆除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。
3. 赔偿请求未获支持——但法院认为原告损失的根源系原告违法行为造成,无需要赔偿的合法利益。
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:
✅ 确认2019年5月被告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、被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陡沟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。
❌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。
案件受理费50元,由两被告负担。
1. 程序违法不因实体合法而豁免——即使墓地确实存在违规问题,政府也不能直接出手强拆。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,程序违法就是违法。
2. 政府不能"不承认就当没做过"——两被告都否认实施了拆除行为,但法院根据在案证据认定了实施主体。政府不能以"不是我干的"来逃避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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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律师:李征律师、张泽然律师· 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
案号:(2024)鲁0103行初XXX号
案由:行政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
核心法条:《行政强制法》第44条(强制拆除程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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